內政部今天表示,去年公布施行「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加速進行建築物耐震安檢及重建作業,目前已有8個縣市開放受理民眾申請重建計畫,但並不包括花蓮縣,內政部將專案協助花蓮縣開放受理作業,也設定今年目標,希望全台推動500件重建計畫。內政部表示,目前包括基隆市、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新竹市、台中市、高雄市及屏東縣等8個縣市已開放受理民眾申請重建計畫。 #div-gpt-ad-1503996040247-0 iframe { margin:auto; display: bloc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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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line-ad div div { border-bottom: 0 !important; padding-bottom: 5px; };*/內政部表示,為全面推動危險及老舊建築物重建政策,今年目標推動500件重建計畫,預計至少可協助約1萬戶家園重建,並編列約2.1億元投入補助民眾辦理結構安全性能評估及重建計畫擬定等費用,耐震能力初步評估每件6千至8千元、耐震能力詳細評估每件最高可補助40萬元,以及重建計畫之擬定每件補助5萬5千元。此外,為協助民眾進行重建工程,內政部將運用中央都市更新基金提撥專款作為重建工程貸款信用保證,解決原住戶籌措重建工程資金不足問題及提高金融機構承貸意願,另為全力協助各縣市推動危老屋重建,內政部將協同各地方政府,成立重建輔導團深入社區提供住戶關於危險及老舊建築物重建相關法令、工程技術諮詢及融資管道等服務,以協助整合及提送重建計畫,加速重建作業。內政部表示,對於無法取得全體所有權人同意重建的社區,因涉及不同意戶的處理、公權力行使、拆遷機制精進及民眾權益保障等議題,可改採依都市更新條例規定,由政府應迅行劃定為更新地區,只要取得過半所有權人的同意,即可啟動都更程序,並得簡化相關程序,來加速推動重建工作。 花蓮大震造成雲門翠堤大樓嚴重傾斜,3樓以下被壓碎。 記者杜建重/攝影 分享 face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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